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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經營直銷事業的過程中,遇頻率最高的問題,便是潛在推薦對象認為「直銷是老鼠會」。不管對方有沒有明白說出來,然而,「將直銷與老鼠會劃上等號」的想法,絕對是阻礙對方加入,甚至加入卻沒有實際行動的主要原因。

為什麼對方會有這樣的想法呢?可能的狀況有四個:

1過往的印象,人云亦云:人是社會的動物,有很多的想法往往是受到周遭人們想法的影響,所以,有些人認為直銷是老鼠會的說法,其實是未經過思考的,只不過周遭有些人這樣說,所以在他沒有真正了解直銷前,就直覺將直銷和老鼠會劃上等號,根本不願意了解,甚至拒絕接受改變。

2受到似是而非的說法影響:另外有些人對於趨勢和觀念並不是非常注意,所以用以往的觀點來看,「下線做到業績,上線便能領獎金」的連鎖加盟概念,而認知「上線抽頭」,所以便認定直銷是老鼠會。

3曾經有過不好的經驗:當然,無可諱言,有些人認為直銷是老鼠會是因為自已曾有不好的經驗。在早期,人們對直銷概念還不清楚,或是法令規範不完整時,曾經接觸非正派的直銷事業,以拉人頭或大量囤貨的方式經營,所以,認為所有的直銷事業都是如此的操作模式。

4只想找個理由脫身,根本對事業沒有興趣:還沒有真正想改變,或是根本未接觸過產品,所以一開始接觸就不想了解,因此,乾脆找個人們最常說的理由推託。

回答與處理

1先詢問對方「為什麼」會有這樣的認知,以及「為什麼」認為直銷就是老鼠會,然後根據對方的回答,判斷是屬於上面四種情況的那一種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人云亦云:照著以下第二個步驟清楚解說「正統直銷」和「老鼠會」的差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受到似是而非的說法影響:舉「連銷加盟」的例子,讓對方知道總店協助分店創造業績,公司發放一定比例的獎金鼓勵上線的輔導,透過上線的輔道,下線可以用更輕鬆的方法產生更多的業績,這是魚幫水、水幫魚的概念。另外,分析上線的獎金是公司發放的,並非從下線獎金中扣除,下線不管有沒有上線,在一定聘階領的就是一定%數獎金,就算沒有上線,那些輔導獎金也不會到自已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曾有不好經驗:耐心聆聽,表示自已能夠了解他的想法,並且比較我們事業和他過往接觸事業的不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找藉口:不要只著眼在直銷的話題,先以產品或是改變的必要性引發對方的興趣,一旦對方有興趣之後,再深入溝通直銷的直正意涵。

2清楚解說「老鼠會」與「直銷」的差別

差別點

直銷

老鼠會

目的不同

行銷優質商品

找人頭加入

報酬來源

商品行銷所產生的業績

找人頭的權利金

商品

重要且是基礎

不重要,甚至被虛化

規範

商回可退換

貨物既出,不可退換

 

3解說「多層次傳銷」成為合法「行銷通路」的過程:自1992年公平交易法實施,「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」為直銷取得合法地位;透過直銷方式行銷的商品,每年超過四百億的營業額,2003年更一舉超過五百億,已經成為一種重要的行銷通路。

 

        4反問法:如果直銷是老鼠會,政府為什麼不取締,甚至為什麼在美國、歐洲、日本,甚至其他先進國家,直銷都已經成為一種越來越受到重視的行銷模式,由此反證直銷絕對是合法的,絕對不是對方所說的老鼠會。

 

 

以下有一些實際說詞 可以參考

 

 

 多數朋友一聽到傳銷就聯想到老鼠會,於是一個拉三個,三個變九個,九個變二十七個的畫面就出現在腦海中﹔如果這種結構就是不好的話,那問題就嚴重了:一個爸爸生三個兒子,三個兒子又生九個孫子,這不就是老鼠家庭?耶穌傳十二個門徒,十二個門徒又傳144個,原來基督教是老鼠教?所以問題不是出在結構,而是出在動機。可是到底什麼是合法的傳銷公司、什麼又是非法的老鼠會,一般人恐怕還是不清不楚。新加入VEMMA的朋友,最想問的就是這個問題吧?

 

公平交易法第8條及第23條對傳銷業有以下規範。

 

第八條(多層次傳銷、給付一定代價之定義)

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,謂就推廣或銷售之計畫或組織,參加人給付一定代價,以取得推廣、銷售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參加之權利,並因而獲得佣金、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者而言。

前項所稱給付一定代價,謂給付金錢、購買商品、提供勞務或負擔債務。

 

第二十三條(多層次傳銷參加人取得佣金等禁止之情形)

多層次傳銷,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、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,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,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,不得為之。

 

VEMMA是合乎公交法規定的合法傳銷公司,不是老鼠會。

如何辨認老鼠會?

 

由於老鼠會只是金錢遊戲,他們不重視產品,自然品質低落,價格高昂,零售也不是必要的。一個最簡單辨認老鼠會的方法是,他們只有直銷商卻沒有消費者。

 

由於沒有顧客,也就沒有重複購買的現象。這種公司通常採用兩軌或三軌制度(只要介紹兩個人或三個人的金字塔組織),強迫直銷商購買超過一個直銷權的商品量。

 

銷售的產品多為高單價、耐久財、非必需品、非消耗品。由於產品無法快速重覆購買,加入的人往往只消費一次,所以組織網的收入來自於不斷拉新人加入,如果下層直銷商拉不到人的話(亦即市場飽和現象),整個組織網就垮了。反觀VEMMA,產品是快速循環消耗的必需品,透過親身使用的口碑分享,每一位成員都是產品的愛用者與經營者,光是舊會員本身的重覆購買就會創造相當大的業績,何況新加入的會員呢?只要產品用得有心得,每一個人都可以做成功。

 

他們總是強調在最短時間內致富,而忽略組織網的建立需要學習專業的知識。快速建立起來的組織網如同沙丘上的城堡,禁不起風吹草動。

 

他們會告訴你加入後不需做任何事,然而在你交了入會費,並找來兩三個犧牲者後......。

 

沒有滿意保證,也沒有退貨規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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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emma 大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